一、为及时快速抢救个别严重过敏反应病例,预防接种门诊应摆设应急治疗床和应急处理药品橱柜,储备用于救治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儿童药品,包括(1:1 OOO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苯巴比妥、扑尔敏、维生素C等),有条件的单位应配备氧气瓶(袋)和吸氧设备。
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时要态度和蔼、动作轻柔,避免引发儿童心因性反应。一旦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主动配合临床医生快速救治。
三、建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登记本,专人负责登记报告工作。
四、责任报告人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应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登记表”,符合报告要求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在48小时内向区卫生防疫站报告。
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公众高度关注事件在2小时内逐级向区、市、省级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诊断;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设区的市或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诊断。 |